关于转发珠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运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5-3-17 文号:交通部 发文单位: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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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水发[2005]104号
关于转发珠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运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交通厅,珠江航务管理局:
为更好地满足珠江流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加快珠江航运结构调整,珠江航务管理局组织起草了《珠江航运结构调整意见》,该意见符合我部关于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对珠江流域航运结构调整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该意见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OO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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