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感光材料废物管理试点工作会会议纪要的函
日期:2005-6-7 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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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函〔2005〕347号
关于下发感光材料废物管理试点工作会会议纪要的函
重庆市、哈尔滨市、沈阳市、西安市、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及各有关参会单位:
为推进感光材料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工作,加强源头控制,明确感光材料生产者、经营者的污染防治责任,探索和建立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我局于2005年5月20日组织召开了感光材料废物管理试点工作会。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抓紧落实有关工作。
附件:感光材料废物管理试点工作会会议纪要
http://www.zhb.gov.cn/image20010518/4196.doc
二○○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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