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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社区应用软件测评的通知
日期:2004-7-20 文号: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单位:建设部办公厅
查看正文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社区应用软件测评的通知
建办科[2004]6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等高新技术推动建设事业发展,借鉴国内外软件开发应用经验,拟在建设领域开展应用软件测评工作。建设领域软件测评范围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建设及社区建设等。具体的建设领域软硬件测评管理办法见附件一。
为适应快速发展数字社区的建设需要,探索建设领域软件测评工作经验,经我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首先开展数字社区应用系统的测评工作。(数字社区应用系统测评要求见附件二)。
2004年度数字社区应用系统测评工作拟从2004年7月开始,2005年2月底结束。测评证书将在2005年3月28-29日召开的“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上颁发。请申请参加应用系统测评的单位,填写好报名表(附件三)于2004年8月30日前返回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
联系人:
1、建设部科技司 林湧
电话:010-68394535 68393914
传真:010-68394530
E-mail:linyong
mail.cin.gov.cn
2、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 赵昕
电话:010-88082215
传真:010-8808221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邮编:100835
E-mail:zhaoxin
mail.cin.gov.cn
附件:1.建设领域软件测评暂行管理办法
2.数字社区应用软件测评工作要点
3.数字社区应用软件测评报名表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四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建设领域软硬件测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促进建设领域软件的产业化,提高建设领域应用软件的水平,加强对建设领域信息化软硬件技术与产品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领域软硬件是指在本领域中使用的软硬件技术与产品(以下简称软件)。本办法所称测评,是指对上述软件是否符合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是否达到了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所进行的检测评价工作。
第三条 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领域软件测评工作的领导。其职责如下:
1、审定、批准并发布建设领域软件测评工作的文件、政策、测评标准;
2、审定、批准建设领域软件测评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审定、批准建设领域软件测评结果;
4、对开展建设领域软件测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
第四条 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部信息办)是开展建设领域软件测评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测评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事务;
2、负责测评专家工作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确认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测评工作;
4、审核测评结果,提交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并颁发测评证书;
5、建立并保管测评工作档案和有关资料。
第五条 测评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测评专家委)受部信息办的委托,负责软件测评的技术工作。测评专家委分为测评总体专家组和专业测评专家组,成员由技术专家、业务管理专家和其他方面专家组成。其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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