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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4-3-30 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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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制工作的通知

为了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制工作程序和进度要求,保证编制质量,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组织与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编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版式、统一编号和统一要求编印。
  二、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是应考人员复习的主要依据,考试辅导教材主要针对考试大纲知识点进行解释,每册考试辅导教材字数控制在10-15万字左右。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委会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须经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审定后对外统一公布。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委会要严肃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编制中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的内容。
  五、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委会一律不得编写培训教材,对所有参加考试大纲编写的单位和人员不得以考试大纲或考试辅导教材“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名义编制发行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的教材、复习资料和参考资料等。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编写、出版和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人事培训司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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