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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处长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日期:2005-9-14 文号:建设部 发文单位: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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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质质函[2005]11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计划单列市建委:
现将2005年8月在大连召开的全国勘察设计处长座谈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
附件:全国勘察设计处长座谈会会议纪要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全国勘察设计处长座谈会会议纪要
2005年8月23~24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在大连召开了全国勘察设计处长座谈会。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的设计处长及其他会议代表共53人,一起对当前的勘察设计质量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就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进行了研讨。会议期间,代表们对《关于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的若干意见》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示范文本》等2 个待议文件,以及《北京市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要点》、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要求和福建省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做法等5个参阅文件进行了讨论;各省市书面交流了本地区的勘察设计质量形势分析报告;辽宁省建设厅、福建省建设厅、湖北省建设厅和上海市建委的同志在大会上介绍了他们在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辽宁省建设厅王正刚厅长和大连市建委孙吉春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建设部质量司吴慧娟副司长作了主题报告并对会议进行了总结。
(一)
会议认为,几年来勘察设计质量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第一,勘察设计咨询行业不断壮大。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勘察设计队伍发展迅速,极大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第二,勘察设计企业质量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勘察设计技术发展的突出特点是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第三,勘察设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勘察设计行业已基本形成一法、两条例、两个部长令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作支撑的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第四,施工图审查工作稳步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审查结果的上网公示、根据审查情况组织常见问题和疑难问题的培训、对审查结果的系统分析等工作,既增强了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提高了勘察设计企业的技术水平,审查工作已成为质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会议指出,勘察设计质量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勘察设计违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二是设计人员的创新能力、对标准的掌握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对机制建设和技术储备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三是保证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尤其是建设单位肆意压低勘察设计收费、不合理地压缩勘察设计周期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四是监督执法不够严格;五是管理体系仍需进一步改革完善。
(二)
会议强调,要从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高度及时调整质量工作的重点。当前,建筑节能监管工作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总体发展不平衡、监督环节间的协调不够、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不够完善、从业人员尚不能熟练掌握节能技术、监督执法不力等问题。会议要求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要将建筑节能作为较长一段时期内的工作重点,并对勘察设计建筑节能监管的下一步工作,从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单位内部控制、施工图审查和政府监管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会议同时提出了修编和新编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图、编制《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要点》、加强在评优工作中对建筑节能的引导、组织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以及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等有关建筑节能监管的近期工作安排。
会议强调,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建筑设计指导思想,是当前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会议对建设部关于新时期建筑方针研究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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