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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5-6-22 文号: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 发文单位: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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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国家广电总局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5年6月22日

    广电总局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厅)、纠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纠风办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广电总局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广电总局 国务院纠风办
    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广电总局、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05年开展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做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行风状况进行评议和监督,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推动转变行业作风,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完成党的宣传中心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内容
      (一)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以及广播电视法规的情况,重点评议广播电视以及所属网站、报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情况。主要内容: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为全党和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3.认真贯彻“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指导原则,真实、客观、全面反映社会实际;
      4.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5.讲究宣传艺术,创新宣传报道形式,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6.充分发挥国家主流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 
      7.宣传报道的政治观点、政治态度、政治倾向和宣传导向是否正确,宣传工作是否出现过失或产生不良影响; 
      8.节目内容丰富多样,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和文化需求;
      9.重视听取广大听众、观众对宣传报道的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和《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重点评议广播电视以及所属网站、报刊是否存在以下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等现象:
      1.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钱物;
      2.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
      3.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相要挟,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其它不正当目的;
      4.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或者经商办企业;
      5.违反有关规定,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
      6.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不分,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以新闻报道或变相新闻形式换取广告和赞助,利用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等身份或工作之便拉广告、拉赞助;
      7.编造新闻,或者歪曲、夸大报道事实,将评论或猜测作为认定事实报道;
      8.以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案件报道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律判决;
      9.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广告中,利用专家、医生、患者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的形象作证明,或宣传保证治愈,或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治疗作用,或在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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