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热点新闻
  •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收入规划核算工作新
  •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享受税前扣除实
  •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机关
  • 让税收知识和法律之光照亮学生
  • 《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 国家对
  • 广西国税曝光2007年10大涉税违
  • 税务系统“两个减负”成效显
  • 核电行业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 个税改革拟年内启动综合税制欲出
  •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形式和获取途径
  • 肖捷等总局领导分赴各地慰问基层税务
  • 山东省国税局提醒:谨防车购税退税骗
  • 中国税务报:中央财政紧急拨付防汛抗
  • 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踊跃申报,截

  • 百度主题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4-7-2 文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查看正文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机房资〔2004〕54号,2004年7月2日印发)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封存账户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下简称缴存人)权益,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称国管中心)开立了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以下简称集中封存户),现将集中封存户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中封存户性质

    为解决缴存人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等情况,造成其住房公积金无缴存单位的问题,国管中心开立集中封存户,专门用于管理无缴存单位、处于封存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该账户内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与原单位完全脱离关系,由国管中心直接管理。转入集中封存户的缴存人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朝阳支行营业部,开户单位名称为: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账号为:509000639214。

    二、转入集中封存户的条件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缴存人,缴存单位应当在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

    (一)缴存人因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等原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找到新的缴存单位,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

    (二)缴存人因所在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未找到新的缴存单位,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

    发生上述情况,如人才交流中心同意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人也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入人才交流中心。

    三、集中封存户转入业务办理程序

    (一)缴存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按下列程序办理集中封存户转入手续:

    1、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其中“身份证号码”一栏必须填写,否则无效)和调离、辞职、辞退的书面证明;

    2、缴存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原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经办网点(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移;

    3、受委托银行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标注缴存人新账号,并将第五联退个人,第六联交原单位。

    (二)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按下列程序办理集中封存户转入手续:

    1、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注销申请书》(其中“身份证号码”一栏必须填写,否则无效),并提供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上级批文、决定书、法院裁定书、工商注销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之一;

    2、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国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3、单位经办人员持本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国管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该单位全部缴存人集体转移;

    4、受委托银行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标注缴存人新账号,并将第五联退个人,第六联交原单位。

    四、集中封存户提取、转移业务办理条件和程序

    (一)提取、转移业务办理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

    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后,其住房公积金由国管中心直接管理,缴存人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或转移。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缴存人也可办理提取或转移:

    1、缴存人已购买自住住房,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未达到房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可办理销户提取;

    2、缴存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提供身份证原件,可办理销户提取;

    3、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凭缴存人档案关系所在地或户口关系所在地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可办理销户提取;

    4、缴存


        第1页     第2页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