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
热点新闻
  •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出台
  • 天长:奖励实名举报人
  • 专家:企业所得税法将提升中国股市整
  •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划定
  • 环保和税收部门拟推出环境税
  • 厦门地税干部职工向灾区人民捐款11
  • 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推进税收事业又
  • 中国税务报:五年记忆:税收立法稳步
  •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
  • 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算
  • 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已达11
  • 企业节能环保项目可享受税收减免
  • 2008年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 商家拒开发票 打个电话当场就能解决

  • 百度主题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
    日期:2004-2-18 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文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查看正文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电监会1号令)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主席  柴松岳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

    一、电力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二、电力安全生产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三、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四、各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五、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对电力的正常需求,防止和杜绝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电网大面积停电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电力系统运行要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各电力企业要协调配合,共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七、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八、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重要工种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九、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鼓励电力生产高新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推进电力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努力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