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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在环保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的通知
    日期:2005-12-19 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查看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5〕155号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在环保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环保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在环保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五年规划》。

      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在环保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五年规划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依法行政 五年规划 通知

      抄送: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在环境保护系统

      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五年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2005年——2009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效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合法权益,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提出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建议,制定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环境保护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初步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环境保护决策机制和制度体系。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环境信息要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权威;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环境保护决策;环境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得到全面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环境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环境行政执法程序得到遵守,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

        ——环境保护部门所拥有的行政权力与所承担的责任紧密挂钩,与环境保护部门自身的利益彻底脱钩。环境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层级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环境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环境立法工作,提高环境立法质量。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遵循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环境立法工作计划,逐步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建立并完善环境立法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环境立法的公众参与制度。起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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