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热点新闻
  • 泰兴市国税局实施“局村挂钩”支持新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法》宣
  • 国务院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汶川
  • 重庆市国税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
  • 两会前夕有关调查显示 投资者税负问
  • 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出台
  • 核电行业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 2008年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 厦门地税干部职工向灾区人民捐款11
  • 北京警方破获倒卖真发票案
  • 2008年UNDP税收管理国际研讨
  • 用博大精深的税收文化教育公众
  • 关于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
  •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5起涉税违法案件

  • 百度主题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日期:2005-12-31 文号:国务院 发文单位:国务院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风景名胜区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促进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国务院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
      (共10处)

      浙江省
        方山—长屿硐天风景名胜区
      安徽省
        花亭湖风景名胜区
      江西省
        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
      河南省
        青天河风景名胜区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省
        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
        德夯风景名胜区
      贵州省
        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