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2006年2月份申报期是否延期?
热点新闻
  •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
  • 新华日报:全国税务系统在宁研究部署
  • 用博大精深的税收文化教育公众
  • 详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意及
  • 企业所得税法为社会财富更公平分配提
  • 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
  • 钱冠林在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
  •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享受税前扣除实
  • 无锡市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建节
  • 税务系统“两个减负”成效显
  • 加强后勤管理 保障税收工作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读
  • 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落实《工作规划》
  • 关于做好地震灾害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

  • 百度主题
     
     
    2006年2月份申报期是否延期?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2006年2月份申报期因遇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依法顺延。具体规定如下:2月份企业所得税、社保费申报期依法顺延到2006年2月20日(星期一),其他税费金申报期依法顺延到2006年2月14日(星期二)。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