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通知
日期:2006-3-29 文号:国家林业局 发文单位:国家林业局
查看正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林造发〔2006〕50号),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潜力和作用,我局决定 2006年组织各级林业部门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好16件实事。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按照业务分工,制定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并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落实意见。
一、重点改善100个县的生态状况。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和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选择工程区的100个重点县(含市、区、旗,下同)开展生态建设攻坚,并逐年加以推进,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重点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基本遏制,生态状况得到改善。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将3万以上的农牧民迁入移民新村。
二、粮食主产区农田防护林网控制率提高1个百分点。围绕重点粮食主产区,依托三北和长江、平原绿化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及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大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力度,为高标准农田配套建设高质量的防护林网,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使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地区农田林网控制率提高1个百分点。选择100个县开展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指导各地开展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提高农田防护林综合防护功能。
三、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依托林业重点工程,以农村学校、医院、文化站、村庄街道等公共设施和庭院四周为重点,结合村庄整治规划,采取以村为单元、整村推进的方式,鼓励和扶持各地开展“小康林业示范村”、“生态文明村”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村屯绿化示范村和社会主义新林区创建活动。以此为基础,在全国启动“绿色家园”创建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100个“绿色小康县”、1000个“绿色小康村”和10000个“绿色小康户”,并组织典型宣传活动。
四、加强重点地区森林灾害防治工作。对100个重点火险县进行综合治理,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森林防火扑火综合能力,切实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次数,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重点林区1.7万户村民免费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品,并向重点林区乡村下发扑火安全宣传光盘,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保护自身安全的能力。针对退耕还林等工程区发生和蔓延鼠兔害的情况,制作鼠兔害防治技术推广片,向基层林业部门和农民推广科学环保的防治技术。在发生美国白蛾和胡蜂袭人的重点县,免费发放2万份防治美国白蛾和预防胡蜂袭人宣传画,并张贴到村。建立350处国家级、550处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一批市县级监测站点,形成覆盖全国野生动物分布集中区域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防止野生动物感染禽流感等疫病向人传播。
五、抓好100个县的森林经营示范工作。结合全国生态公益林中幼林抚育项目,抓好100个森林经营示范县,指导项目县的森林经营单位按照《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南》和《生态公益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等技术文件要求,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作业设计,积极探索不同经营主体、不同森林类型的经营模式与政策机制。指导基层林场或森林经营大户开展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经营生产活动,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经营效益。
六、建设一批商品林示范基地。依托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筛选一批速生丰产、优质高效的树种和品种,推广一系列速生丰产用材林培育技术模式。扶持100个名特优新经济林产业示范基地,带动当地经济林产业发展。建立一批高效竹林培育示范基地,推广低效竹林改造等竹林培育和加工利用技术。选择一批花卉产业基础好的乡镇,建立花卉产业示范区,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和帮助一批有条件的集体林区建设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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