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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日期:2008-2-12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1月29日~30日,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肖捷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坚决贯彻落实。要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加强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肖捷在充分肯定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深入分析了原因和教训。肖捷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税务系统队伍庞大,人员分布点多、面广,容易出现“上面管到看不到,下面看到管不到”的现象;税务机关和人员手中握有权力,更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拉拢、腐蚀。因此,税务系统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可掉以轻心,对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责任和风险不可掉以轻心,对物质利益的诱惑和不法分子的拉拢腐蚀不可掉以轻心,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税收事业以及干部自身和家庭的危害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定不移地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坚定不移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不正之风,大力推进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提供可靠保证。 肖捷指出,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税务部门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保证税收事业不断健康发展。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及“四个结合”的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要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重要教育内容,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加强法制纪律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产生的深层次问题,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三是切实抓好案件查处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不正之风工作。既要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让广大纳税人切实感受到税务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 四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加强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要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勤政建设之中,通过加强勤政建设促进廉政建设。 五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促使税务系统各级党组和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得到贯彻落实。要围绕税收执法中的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减免缓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部位和重点环节,从制度建设和执行上加强有效的监督。要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经费审批使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推进税务部门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巡视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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