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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调整2003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
日期:2003-10-9 文号:流便函[2003]95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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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

  近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办公室函称,根据国家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2003年度防汛专用车(见财税[2003]125号)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要求调整个别省的防汛专用车指标的车型。经研究,我们同意予以调整。请你们按调整后的计划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手续,未调整的仍按财税[2003]125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调整如下:
  1、“猎豹CJY6470系列”改为“猎豹CJY6470E”和“猎豹CFA6470F”二种车型。
  2、“丰田陆地巡洋舰4500”调整为“丰田陆地巡洋舰4000”(详见附表,略)。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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