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钓鱼台国宾馆免税问题的通知
热点新闻
  •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出台
  • 全国个税申报延至4月2日自行申报人
  • 厦门地税干部职工向灾区人民捐款11
  •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
  • 青岛市国税局17项纳税服务新举措
  •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形式和获取途径
  • 土地增值税清算开始 究竟如何清算是
  • 泰兴市国税局实施“局村挂钩”支持新
  • 国务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 92件被废
  • 北京警税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法》宣
  • 2008年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 湖南曝光偷逃个税黑名单
  •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出台

  • 百度主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钓鱼台国宾馆免税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4-4-27 文号:财税[2004]72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4年1月1日起,对钓鱼台国宾馆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政策继续执行。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