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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十五”期间宣传文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函 |
| 日期:2002-3-25 文号:财税函[2002]8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查看正文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根据2002年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我部对2003-2005年宣传文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进行了研究。我们考虑,2002年所得税分享改革办法实施后,中央企业的一部分所得税将交入地方金库,地方企业的一部分所得税将交入中央金库,如继续按上年实际上缴企业所得税数列支,将会给中央与地方财政资金的核算工作带来困难,也不利于宣传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执行。为此,我们初步意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自2003年起改变现行与所得税实际上缴数挂钩的操作办法,改为财政规范列支方式,具体方案:以2002年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实际拨付数为基数,每年递增5%;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宣传文化企业,如当年宣传文化资金起伏较大,则以前三年平均数为基数;宣传文化发展专项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仍按照我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的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分别转我部“关于建立我部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和“关于申请返还军队出版社所得税的报告”,现按有关规定转你部审核。今后不再扩大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范围。
请你部就以上政策内容提出研究意见,并函复我部。
附件:一、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我部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申请返还军队出版社所得税的报告》
附件一: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我部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
我部所属党建读物出版社成立于1992年。8年来,该社严格遵循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规,紧密围绕党的建设和组织部门的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注重出好书,出精品书。其中许多书都是成本计价,少数精品书甚至是贴钱出版,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9年来先后共出书500多种,发行近4000多万册,对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当前,面对国际国内的新的形势和中央关于大力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的组织迫切需要为他们提供指导性强并且价廉实用的教育书籍。同时,为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迎接明年召开党的十六次代表大会,我部计划出版一批重点图书。在中央和地方工作过的老同志,为了记述党的历史,总结党的建设的经验和教训,许多人向我部提出出版他们自己的图书。这次图书资料都很珍贵,但发行量不多,需要我部出资帮助。另外,党建读物出版社虽然建社9年,但基础设施很差,部分办公用房和库房都是租用,也极待改善。鉴于上述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95)财文字第314号)精神,我部申请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将党建读物出版社上缴的所得税返还,用于扶持出版社事业的发展,以保证有关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点图书的出版。
以上报告,望予支持。
2001年10月12日
附件二: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申请返还军队出版社所得税的报告
[2001]政宣报字第001号 2001年9月6日
全军和武警部队现有22家图书出版社(不含副牌)、7家音像出版社、17种报纸、260种正式期刊,每年出版图书、音像制品2500余种,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全社会国防教育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军队出版社每年都通过驻地国税部门,向国家积极缴纳所得税。据了解,2001年1-7月为237.13万元,其中绝大部分为驻京出版社上缴数额,进入中央财政金库。为加强对全军和武警部队出版工作的管理,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宣传部从1993年开始归口管理全军和武警部队出版工作。
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军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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