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中共中央纪委以中发[1996]6号文件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转载此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中共中央纪委以中发[1996]6号文件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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