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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5年上半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分析资料的通知
    日期:2005-8-26 文号:国税函[2005]832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促进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分析工作的开展,总局对2005年上半年全国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进行了分析,现将分析资料发你们。请各地充分利用本单位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及时发现税源与税收的异常变动情况,为加强税收管理提供准确的税源情况和数据支持。

      附件:2005年上半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分析资料(因图片表格问题,附件无法上传,如需要请联系中国税网客服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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