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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酒类产品税征税办法
日期:1985-1-21 文号:[85]财税20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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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正确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做好征收管理工作,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政策精神,对酒类产品征税办法规定如下:      一、税目税率    洒类产品的税目税率依照《条例》规定执行:(见右侧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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