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印发孙瑞标司长在全国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管业务培训班闭幕式上的讲话的通知
日期:2005-12-21 文号:所便函[2005]54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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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06年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孙瑞标司长在全国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管业务培训班闭幕式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贯彻。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规范管理
开拓创新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孙瑞标司长在全国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管业务培训班闭幕式上的讲话(2005年11月24日)
同志们:
全国税务机关社保费征管业务培训班完成了预定议程,今天就要结束了。本次培训班是总局局务会议第一次批准将社会保险费业务培训列入总局教育中心的业务培训计划当中,体现了总局领导对社保费征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地税机关在年关将近、事情很多的情况下,积极派人参加培训,许多地方的处长亲自参加,有的还要求增加培训名额、自费参加培训,说明各个地税机关对这次培训也是十分重视的。这次培训班历时4天,大家反映,时间安排紧凑,内容十分翔实。从形式上看,它不仅是一次社保费政策和征管业务的培训,而且是一次社保费征管业务的工作会议。从内容上看,既有专家、学者的讲座,又有实际工作的讨论;既有宏观层面的理论,又有工作实践的交流。许多同志说,通过这次培训,不仅从宏观上了解了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而且对其他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了更多的了解;不仅对我国现行社会保险费的五个费种政策有了全面的了解,还看到了我国建立社会保障税的发展方向,从而更深刻地认识了税务机关征管社保费、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意义。同时,通过进行征管工作经验交流,以及对做实个人账户、统一指标口径、确定征缴计划和缴费基数等征管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开展专题讨论,大家对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信心。培训班达到了眼界更加开阔、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更有信心的预期目的。通过这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对进一步提高社保费征管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增长知识和才干,丰富征管工作经验,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培训班结束后,大家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培训班的有关情况和效果,规划好明年的社保费征管工作,将这次培训的成果落实到具体的社保费征管工作当中,生根、开花、结果。下面,我借这次机会,就去年广东中山会议以来的社保费征管工作情况和近期加强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思路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一年来税务机关社保费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去年9月份在广东中山召开全国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座谈会以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社保费征管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保费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再显税务机关征收优势
2004年,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收入规模首次突破2000亿元,增收额首次突破400亿元,圆满完成了全年征收任务。19个省市税务机关共征收各项社保费收入2092.40亿元,比上年增收403.34亿元,同比增长23.88%.其中,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561.25亿元、失业保险费收入 123.1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378.91亿元、工伤保险费收入18.9亿元、生育保险费收入10.22亿元。据财政部社保司决算数字显示, 2004年全国养老保险费缴费收入3760.16亿元,同比增长15.93%,税务机关征收的养老保险费占41.52%,其增幅高于全国养老保险费增幅 4.24个百分点。
今年1-10月,税务机关组织的社保费收入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的增长态势,累计征收社保费2087.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69%,增收426.72亿元。其中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536.86亿元、失业保险费117.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98.92亿元、工伤保险费22.91亿元、生育保险费11.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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