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海关总署关于“十五”期间发展远洋渔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热点新闻
  • 注册税务师行业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 国务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 92件被废
  • 青海省召开“税收•发展
  • 内江市地税局启动“评服务评行风”问
  •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3
  • 今年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15102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听取中央纪委、中央
  • 北京涉奥纳税人可享受办税专用通道
  • 山东河南四川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将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防伪税控一机多
  • 人大常委会通过个税法修正案 起征点
  • 京华时报:北京公布奥运期间机动车减
  • 国家统计局工业数据传递经济运行四大

  • 百度主题
     
     
    海关总署关于“十五”期间发展远洋渔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2-4-15 文号:署税发[2002]87号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查看正文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对远洋渔业进口的船舶、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2年12月31日前,对农业部审批进口的35艘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含二手船,下同)按3%的税率计征进口关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十五”期间,对国内远洋渔业企业和船舶及船用设备制造企业进口的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凡国内不能生产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详见附件1);国内能够生产但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要的按1%的税率计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照章征收(详见附件2)。
      二、进口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办理手续的问题。企业持凭经农业部渔业局及海关总署关税司审核确认的《远洋渔业企业进口金枪鱼船(含二手船)减免税办理证》(详见附件3),到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审批手续,直属海关审批后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进口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办理手续的问题。对每艘国内承造船舶,农业部渔业局和海关总署关税司审核确认后出具《国内建造远洋渔船进口关键设备和部件减免税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详见附件4)。进口企业(指在国内订造远洋渔船的远洋渔业企业,下同)凭《通知单》在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项目备案确认手续。备案后,进口的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由农业部渔船检验局和农业部渔业局在附件1和附件2规定的限额内审核,分批出具《国内建造远洋渔船进口关键设备和部件减免税办理证》(以下简称《办理证》,详见附件5)。进口企业凭《通知单》、《办理证》以及其他所需单证到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直属海关在每艘船进口设备额度内对照附件1和附件2的免征、减征设备清单,对照税则税目、商品名称、数量及规格进行审核和核减,确认无误后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四、上述减免税项目纳入《减免税管理系统》管理。征免性质为:远洋船舶及设备部件,代码:420,有关参数库已经维护。
      五、上述减免税项目应按照规定收取海关监管手续费。
      六、2001年进口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已征税款不再退税。
      七、各审批海关与进口地海关要加强联系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请示总署
    附件:  1.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远洋渔船配套设备清单(略)
       2.减征进口关税的远洋渔船配套设备清单(略)
       3.《远洋渔业企业进口金枪鱼船(含二手船)减免税办理证》(略)
      4.《国内建造远洋渔船进口关键设备和部件减免税通知单》(略) 
     5.《国内建造远洋渔船进口关键设备和部件减免税办理证》(略)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