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热点新闻
  •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荣获“爱国拥军模
  • 企业所得税法为社会财富更公平分配提
  •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5起涉税违法案件
  • 深圳地税局推出税收知识网络游戏
  • 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提出 出口退
  • 新华社: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阐释中国未
  • 实施精品战略 税收科研成果丰硕
  • 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
  • 内江市地税局启动“评服务评行风”问
  • 山东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发票犯罪集中
  • 大连国税首次召开税收宣传工作会议
  •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
  • 中国税务报:崔俊慧代表:尽快完善税
  • 海南国税内网门户在全省国税系统正式

  • 百度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日期:2005-9-14 文号:国税函[2005]888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请示》(苏国税发[2005]43号)收悉,批复如下:

      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常州(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从事码头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及常州港石化码头的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目规定,同意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经营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