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热点新闻
  • 中国税务报:税务网站 搭建信息公开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听取中央纪委、中央
  •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出台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法》宣
  • 一批涉税资料业务取消和调整
  • 今年税收宣传月主题:税收·发展·民
  • 10月1日起部分矿产品资源税税额调
  • 业内人士:警惕地方政府变相给外资新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
  • 逾五成公司将受惠于两税并轨
  • 京华时报:北京公布奥运期间机动车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出版十周年纪

  • 百度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4-3-5 文号:国税发[2004]2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州、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进入我国境内任职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外籍人员不断增加。由于外籍人员流动性较大,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较为复杂,给外籍人员正确判断纳税义务和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监控带来一定的难度,个人所得税漏报漏缴现象时有发生。为加强对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和纳税服务,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完善管理机制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性强,既涉及国际间税收管辖权判定与划分问题,又涉及对应纳税收入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具体政策和程序,属于国际税务事项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加强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使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不仅事关国家税收收入的保障,而且事关国家税收主权的维护。各地要提高对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国际税务管理的岗责体系,充实专业人才,完善和规范管理程序,为开展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提供保障。

      二、规范执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适用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包括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税收协定。各地应通过加强自身素质教育,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税收法纪,理顺征管程序,确保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到位,为外籍人员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优化服务,为外籍人员依法纳税提供方便加强对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和为其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职责和义务。各地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为外籍人员解决申报纳税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积极宣传税收政策,有针对性地对外籍人员及其扣缴义务人员进行辅导,为其提供通畅的咨询渠道,帮助他们了解我国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熟悉税收征管程序,提高对税法的遵从水平。要加强部门合作,通过加强与出入境管理、工商、海关、外经贸、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外籍人员的就业和流动情况,为税源监控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征管,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各地应在2004年底前,开展一次以鼓励纳税人自查自纠为主要内容的欠税清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2004年6月底前,外籍人员或扣缴义务人主动申报以前年度未缴税款的,除依法补缴税款外,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但不予处罚;(二)在上述期限内外籍人员仍不主动补税的,对其长期瞒报、虚报或不报应纳税所得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五、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