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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湖北省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税收分析和预测经验材料的通知 |
| 日期:2004-6-24 文号:国税函[2004]846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查看正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分析和预测工作,总局今年初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计会统管理做好2004年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2号),要求各地自2004年1月起层层建立和上报税收收入分析档案,同时进一步完善税收预测机制。为了便于各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现将湖北省国税局《以建立税收分析档案为契机,切实加强税收分析工作》和北京市地税局《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计划分析工作的整体水平》两篇经验材料转发各地,望认真学习,对照总结,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本地区的税收分析和预测水平。
附件1:以建立税收分析档案为契机,切实加强税收分析工作湖北省国税局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计财部门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计会统管理做好2004年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2号)文件要求,层层认真开展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省在建立税收分析档案方面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税收分析档案的重要性收入分析是计统工作的灵魂。建立收入分析档案可以对非即期收入进行准确、系统的划分和量化,可以更好地进行同口径的比较分析;合理地区分出本期与非即期收入,可以深入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收入带来的影响,可以准确剖析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关系。税务职能是收入,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在分析,提高计统工作质量的突破口也在分析,而建立税收分析档案是开展税收分析的基础,是提高税收分析质量的前提。我省局领导对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工作认识深、抓得紧,分管局长对此项工作做了专门的批示,处长做到亲自抓,并专门召开了会议商讨工作方案,会后结合总局国税发[2004]12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下发了《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做好2004年税收分析预测工作的通知》(鄂国税函[2004]64号)文件,对建立收入分析档案的工作做了详尽细致的布置,把这项工作层层落实到了全省国税系统。
二、把好三关,切实保证数据质量的可靠性税收分析档案的建立需要详实的文字分析和系统准确的数据,这些资料都来源于基层税务机关,省局对下级国税机关建立税收分析档案的工作进行了督促和指导,在工作的全程把好了“三关”:
(一)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前,把好“口径理解”关省局关于《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做好2004年税收分析预测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到市(州)局国税机关后,我们发现各地对税收分析档案中非即期收入产生的原因、内容和时限概念模糊,各地理解不一致,为非即期收入上报口径问题咨询省局的单位较多。为统一全省上报口径,确保收入分析档案的报送质量,各地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前,省局在请示总局上报口径的前提下,下发了《关于对2004年分月非即期收入上报口径几点说明》的紧急通知,对非即期收入的内容、所属期做了规定和说明,统一了全省上报口径,为上报工作做了必要的准备。
(二)建立税收分析档案中,把好“数据质量”关在收到下级上报税收分析档案后,首先我们对各单位报送文字简要分析进行审阅,对没有文字分析的通知该单位限期重报,对有文字分析说明的依据分析内容质量好坏做了记录,做为日后考核评比的依据,其次充分利用全省CTAIS上线后计算中心部门在网上发布的各地收入数据,对各地上报的非即期收入进行比对审核,发现不合逻辑的数据及时进行调整,在审核各市(州)上报的非即期收入无误后再进行汇总,确保了全省汇总数据真实有效。通过对市州上报分析档案的文字方面和数据方面的审核,保证我省上报总局的税收分析档案有较高的质量。
(三)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后,把好“检查考核”关为保证各级国税机关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收入分析档案报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省局通过“月度打分、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办法,建立了税收分析档案考核制度,把该项工作纳入了全省“计财基础工作量化考核”的范畴。每月各地上报完结后,省局对各地上报质量进行评比打分,每季度在省局局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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