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年度申报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热点新闻
  • 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落实《工作规划》
  • 2007年我国民营经济投资增长36
  • 业内人士:警惕地方政府变相给外资新
  • 今年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15102亿
  • 注册税务师行业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 房改房权属转移给子女须缴契税
  •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划定
  • 10月1日起部分矿产品资源税税额调
  •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形式和获取途径
  • 到了重新看待房产政策的时候了
  • 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要求 推进地方税
  • 2008年纳税服务:更加突出纳税人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读

  • 百度主题
     
     
    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年度申报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包括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

      (三)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