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燕兴总公司1997年度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日期:1997-11-25 文号:国税函[1997]641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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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接中国燕兴总公司《关于向分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请示》(燕总财[1997]193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1997年向所属企业提取544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中国燕兴总公司所属定额上缴管理费的企业名单抄送: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中国燕兴总公司
附件:
中国燕兴总公司所属定额上缴管理费的企业名单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分摊额 地址 1 中国燕兴北京公司 46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路甲5 号 2 中国燕兴天津公司 25 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2--2 号 3 中国燕兴华北公司 27 太原市海边街1号 4 中国燕兴济南公司 26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39号 5 中国燕兴华东公司 24 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609号 6 中国燕兴南京公司 16 南京市新街口石鼓路49号 7 中国燕兴东北公司 21 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02号 8 中国燕兴哈尔滨公司 6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110 号 9 中国燕兴西北公司 22 西安市长乐中路18号 10 中国燕兴内蒙古公司 25 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燕兴大厦 11 中国燕兴郑州公司 19 郑州市银行街11号 12 中国燕兴中南公司 21 长沙市人民中路226号 13 中国燕兴武汉公司 9 武汉市汉口新火车站发展大道 2号 14 中国燕兴西南公司 19 重庆市谢家湾正街78号 15 中国燕兴桂林公司 25 桂林市崇信路4号 16 中国燕兴厦门公司 8 厦门市湖东路华星大厦12楼 17 中国燕兴广东公司 10 南海市黄歧镇歧城大厦B座 18 中国燕兴深圳公司 76 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厦6楼 19 中国燕兴海南公司 7 海口市华海路鞍海大厦3A3 20 中国燕兴重庆公司 47 重庆市江北区鲤鱼池二村4号 21 中国燕兴兰州公司 15 兰州市红山西路10号 22 深圳燕利达投资发展公司 50 深圳市上布中路2号工会大厦 72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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