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法规中心
财会专区
税务专区
税收优惠
税收筹划
中税网校
维权中心
咨询分类
热点导航:
本站公告
最新法规
最新咨询
12366
博客相册
软件下载
中税搜索
在线考试
行业人才
专家笔记
财税工具
投资理财
政策解读
最新报道
财税点评
图片新闻
总局动态
媒体刊登
财经新闻
国际税讯
观点评论
综合新闻
股市动态
社会新闻
最新法规
基本法规
政策解析
总局政策解读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政法规
部门法律法规
行业经济法规
地方税收政策
财务管理
会计实务
审计实务
企业会计
外企会计
小企业会计
出纳岗位操作
技能辅导
财政年鉴
财务考试
财务顾问
财务表格
纳税服务热线
办税程序
税务表格
网上申报接口
税务计算工具
纳税实务操作
纳税管理
涉税案例
税务辅导
税务稽查
筹划基础
筹划案例
资源税筹划
增值税筹划
营业税筹划
印花税筹划
消费税筹划
土地增值税筹划
契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筹划
避税与反避税
...
资源税
增值税
营业税
印花税
消费税
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进出口及涉外税收
外企所得税
耕地占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更多
会计政策
报表编制
会计处理技巧
调帐技巧
资产类
负债类
所有者权益类
损益类
综合类
财务管理
更多
考试信息
考前培训
财务税务
工程建筑
公务员
中小学
外贸外企
外语
考研
医学
司法考试
试题中心
网考信息
私人律师
版权维权
行政维权
合同维权
婚姻家庭
刑事维权
商标维权
劳动维权
网络维权
消费维权
房产维权
保险理财
更多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热点新闻
海南国税内网门户在全省国税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
扬子晚报:全国税务系统加强企业
完善机制 培养人才 提高国际税
2008年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
泰兴市国税局实施“局村挂钩”支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座谈会 各方面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
北京警税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发票
企业节能环保项目可享受税收减免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望上调至
北京涉奥纳税人可享受办税专用通
财税信息频道CS版
依法采购科学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工
打印
保存
讨论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日期:2005-5-26 文号:财税[2005]85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福建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转载此文件
www.zg1236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