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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王淑美任职的通知
    日期:2005-1-21 文号:国税任字[2005]18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经2004年12月30日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王淑美为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司长级),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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