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税收月、旬快报工作的通知
热点新闻
  • 中国税务报:崔俊慧代表:尽快完善税
  • 新华社: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阐释中国未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法》宣
  • 城镇土地使用税新政策顺利施行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读
  • 制止损害纳税人利益行为:今年反腐工
  • 北京警税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广泛开展"迎奥
  • 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9日
  • 北京市国税局机关开展向冰雪灾区送温
  •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荣获“爱国拥军模
  • 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踊跃申报,截
  • 新闻联播:“一窗式”征管改革为纳税
  •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第

  • 百度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税收月、旬快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3-12-4 文号:国税函[2003]129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现将2004年税收月、旬快报制度印发各地(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税收月快报指标项目与2003年相同。

      二、为进一步做好税收分析与预测工作,充分利用旬报信息,2004年税收旬报项目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一)国税局旬报调整如下:

      1、增加免抵调库、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收入。

      2、将利息所得税改为个人所得税。

      3、增加各项目本月收入预计数。

      (二)地税局旬报调整如下:

      1、增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收入。

      3、增加各项目本月收入预计数。

      旬报各项数据均为本旬收入数。

      三、2004年税收月快报、旬报必须采用TRS软件上报,使用税务系统广域网网络FTP程序传输上报总局,TRS任务将放在centre\jitong\jihua\TRS程序中。

      四、报送时间:税收月快报为月后第4日前,税收旬报为旬后第2日前。逢周末顺延至星期一,逢春节、五一、十一长假为上班后两日内。

      请各地尽快向下布置。旬报中本月收入预计数应由下而上逐级产生,以促进基础税源管理。

      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2004年税收月快报项目及口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口  径 说  明

    ----------------------------------------------------------------------------------------------------

     1 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总计  指税务系统组织的各项财政收入,系2,96,99项之和。

     2 一、税收收入合计    系3,4项之和,5-10项之和,也系11,35,47,50,64,

       73,77,81-84,87,90-95项之和。

     3 其中:中央级收入    系12,35,47,51,65,66,74,75,78,85,88,94,

       95项之和。

     4    地方级收入

     5 其中:国有企业

     6    集体企业     包括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下同。

     7    股份公司

     8    私营企业

     9    涉外企业

    10    其它企业     指联营企业和其他企业,下同。

    11 (一) 国内增值税    系12,13项之和,14-19项之和,也系20-34项之和。

    12 其中:中央级收入    系国内增值税的75%部分。

    13    地方级收入    系国内增值税的25%部分。

    14 其中:国有企业

    15    集体企业

    16    股份公司

    17    私营企业

    18    涉外企业

    19    其它企业

    20  1  卷  烟     指各类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21  2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