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热点新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日期:1997-3-21 文号:财税字[1997]51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你基金会<关于免除"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考虑到"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在与贫困作斗争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对个人取得的"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视同从国际组织取得的教育,文化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载此文件

www.zg12366.com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