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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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欠税并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的行为,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逃避追缴欠税不足1万元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款,并处欠税额5倍以下的罚款;逃避追缴欠税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税外,由司法机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所欠税款5倍以下的罚金;逃避追缴欠税在10万元以上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税外,由司法机关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所欠税款5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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