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对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理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载此文件
对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理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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