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九九六年度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工作的通知
热点新闻
  • 国家统计局工业数据传递经济运行四大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贵州灾区税收申报缴
  • 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 中国政府网:报告解读:五大税制改革
  • 实施精品战略 税收科研成果丰硕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
  • 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要求
  • 河南省信阳市国税局采取有力措施推进
  • 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 两会前夕有关调查显示 投资者税负问
  • 加息和取消利息税猜想再起
  •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听取中央纪委、中央
  • 依法理财 科学管理 深化改革 提高
  • 全国税收宣传短信大赛特别启事

  • 百度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九九六年度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1996-6-6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近来,许多地方来电询问:如何开展1996年度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两金”)征集工作,经研究,现对1996年度的“两金”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从1996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征收“两金”,有关政策文件正在草拟过程中,在正式文件下发前,各地可对199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的“两金”暂停征收。

      二、有关“两金”全面停征后的清欠工作事宜,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与财政部研商,制定相应办法,争取尽快下发各地执行。希望各地在继续加强停征企业清欠工作的同时,组织力量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停征后的尾欠情况,为在1996年内全部完成“两金”清理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在“两金”清欠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和建议,可随时向我局反映。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