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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是怎样的?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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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的概念

      所谓非法出售可以甩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是指无权出售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将发票予以出售的行为。

      (二)关于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的特征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票证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

      其表现为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主体

      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4)主观方面

      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一般都具有营利的目的。行为人出于过失出售发票的,不能构成本罪。

      (三)关于刑事责任

      犯有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的,依照该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有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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