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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若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什么罪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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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若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则构成妨害公务罪,该罪的构成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显然包括在其中。(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是指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袭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捆绑、伤害等威胁是指将以暴力加害或者毁其财物,损毁名誉等方式进行精神强制。(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切自然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实现个人某种要求或利益,而对其实施暴力或威胁。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妨害公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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