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钢材“以产顶进”列名钢铁企业跨省子公司名单及其免税数量指标的通知
热点新闻
  • 关于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
  • 山东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发票犯罪集中
  • 中国启动税收杠杆拉动企业公益性捐助
  • 总局积极部署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抗震救
  • 加息和取消利息税猜想再起
  • 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提出夯实基础
  • 新企业所得税法推动税制建设向高层次
  • 新华社: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阐释中国未
  • 以微笑换成效,以工作换合作,以诚意
  • 山东省滕州市地税局积极探索土地增值
  • 实施精品战略 税收科研成果丰硕
  • 《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 国家对
  • 温总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是中国必然
  • 税法修改更加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

  • 百度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钢材“以产顶进”列名钢铁企业跨省子公司名单及其免税数量指标的通知
    日期:1999-7-5 文号:国税函[1999]455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北京、河北、山西、河南、上海、江苏、湖北、福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精神,现将经总局认定的钢材“以产顶进”列名钢铁企业跨省子公司(以下简称跨省子公司)名单及其免税“以产顶进”国产钢材数量指标(见附件1)发给你们。跨省子公司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在本通知下达的跨省子公司免税“以产顶进”国产钢材数量指标内,根据国税发[1999]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产顶进”钢材的免税手续;原已下发的列名钢铁企业本部免税“以产顶进”国产钢材数量指标予以相应调减(见附件2)。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1、钢材“以产顶进”列名钢铁企业跨省子公司名单及其免税数量指标(略)

      2、部分列名钢铁企业免税“以产顶进”国产钢材数量指标调整情况表(略)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