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税务登记违章如何处罚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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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册)登记或变更、注销税务(注册)登记证的,由主管登记机关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或在新闻媒介发出限期改正公告,在发出限期改正书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逾期不改正的,个体工商户每逾一天罚款10元,罚款高限额为2000元;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每逾期一天罚款30元,罚款最高限额2000元;情节严重的,从2000元最低罚款起计,每逾期一天,个体工商户加罚20元,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加罚40元,罚款最高限额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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