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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处罚规定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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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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