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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
    日期:1988-10-24 文号:国税地字[1988]15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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