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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的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二)关于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要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及国家票证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由个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三)关于刑事责任
犯有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有伪造或者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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