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热点新闻
  • 北京发行少年税校教材填补税法教育空
  •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
  •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第
  •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陕西查看灾
  • 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提出夯实基础
  • 财政部、税务总局:农田水利占地不征
  • 河南省信阳市国税局采取有力措施推进
  • 扬子晚报:全国税务系统加强企业所得
  • 人大常委会通过个税法修正案 起征点
  • 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
  • CCTV新闻联播:我国调整个体工商
  • 北京警方破获倒卖真发票案
  • 实施精品战略 税收科研成果丰硕
  • 新华社: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阐释中国未

  • 百度主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日期:1995-6-15 文号:财税字[1995]52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的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现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本通知从1995年7月1日起执行,原各地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同时废止.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附件: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1.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2.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3.初考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四)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