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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应承担何法律责任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刑法》第405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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