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拒绝配合执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检查和决定的,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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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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