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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利息所得税时扣缴义务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扣缴义务人应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向储户支付利息或者办理储蓄存款自动转存业务时,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每月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中央国库,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并专项记载备查,同时应向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应当在给储户的利息结付单上注明。

        扣缴义务人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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