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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99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1997-12-29 文号:国税发[1998]1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经1997年12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1998年是贯彻落实十五大各项任务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加强税收管理,努力实现税收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步增长,为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新贡献的重要一年,税收工作肩负着艰巨的任务和光荣使命。各级税务机关要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团结协作,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收工作任务。

    附件:199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

      1998年是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加强税收管理,把一个高效的税制、严密的管理推向21世纪的重要一年。1998年税收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落实“两个转移”,全面加强税收管理,努力实现税收与GDP同步增长,为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一)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用十五大精神统一思想,总揽全局。学习中要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深刻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深刻理解党中央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跨世纪发展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深刻理解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肩负的重大历史责任和进一步把党建设好的重要性。要通过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做好税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税收经济调研,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积极支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改善和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收经济调研,及时了解和反映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深化税制改革问题,根据经济变化情况,研究制定配套改革的有关税收政策和管理办法。

      (三)全面加强税收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地要围绕实现税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奋斗目标,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和推广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有利于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税收管理方式和征收方法,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具体目标和措施,把税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调整完善税收政策

      (四)加快税收立法。完成税收基本法的起草;做好征管法的修订准备工作;把现行有关税收条例纳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研究起草《税务稽查条例》。

      (五)调整流转税政策。研究制定进一步改革增值税的方案;增设消费税税目,调整税率;清理、调整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和房地产行业的营业税政策。

      (六)完善所得税政策。制定下发加强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扣除的管理办法;完善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抓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出台工作,研究企业所得税改革问题。

      (七)健全地方税收制度。做好遗产税开征和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新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及研究制定有关规定;研究修订印花税条例方案,完善和规范印花税制;调查、论证证券交易税方案,改进证券交易市场税收制度;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税目注释工作;对资源税一些应税矿产品的资源划分等级进行调查,实行差别税额征税。

      (八)研究有关税收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配套税收政策,研究税费改革、高科技企业、拍卖行业的税收政策;完善农业特产税、涉外税收和进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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