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13日商务部第七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5日起施行。 部 长:薄熙来 主 任:马 凯 部 长:周永康 局 长:谢旭人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13日商务部第七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5日起施行。 部 长:薄熙来 主 任:马 凯 部 长:周永康 局 长:谢旭人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