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换证、验证的手续及时间规定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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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持如下证件、资料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换证、验证手续:
1、原税务登记证件
2、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3、法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为了保证税务登记证的合法使用,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证件的验证、换证手续。验证每年验审一次。税务登记证每3年更换一次。具体验证、换证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另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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