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塞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热点新闻
  • 国土资源部:资源税改革已有初步方案
  • 房企财务总监:新税法下整体税负将会
  • 逾五成公司将受惠于两税并轨
  • 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7月1日实施
  • 扬子晚报:全国税务系统加强企业所得
  • 企业所得税法修改更加符合中国经济社
  • 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已达11
  • 大批金融保险机构挺进广西“掘金”
  • 京华时报:北京公布奥运期间机动车减
  • 中国税务报:五年记忆:税收立法稳步
  • 土地增值税清算开始 究竟如何清算是
  • 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
  • 扎扎实实地做好2008年奥运税收工

  • 百度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塞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日期:1999-8-30 文号:国税函[1999]585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塞舌尔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已于1999年8月26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舌尔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防止偷漏税和协定。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