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 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转载此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 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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