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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01-4-19 文号:国税发[2001]45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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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金税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明确各级技术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有关设备和网络的管理,确保金税工程的畅通运行,总局制订了《金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大连、青岛、宁波、深圳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它地区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金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为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应做好金税工程各个系统的日常运行的维护工作,确保网络畅通以及日常数据处理和传输工作。根据金税工程有关工作规程,结合金税工程工作的实际,特制定金税工程技术管理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一、金税工程技术管理岗位职责

  各级金税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实行一岗多职兼顾其它,要合理分工,岗职衔接,便于管理和考核,不同岗位不能由同一个人承担。

  (一)区县级技术管理部门有关岗位职责:

  区县级技术管理部门下设金税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和企业发行管理岗位,定员2人,主要职责如下:

  技术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本级“报税系统”、“认证系统”、“稽核系统”(推行CTAIS系统的单位为CTAIS软件中的稽核子系统)、“协查系统”软硬件日常运行的维护工作(包括税务机构的代码维护工作)。

  2.负责本级金税工程网络的管理,确保金税网络畅通。

  3.运用稽核系统将业务部门采集的有关数据上传至上一级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并打印数据传输报告;推行CTAIS的单位运用CTAIS软件中的稽核子系统将采集的有关数据上传至上一级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4.运用稽核系统提取上级国家税务局的发票比对结果等数据,并打印数据传输报告;推行CTAIS的单位运用CTAIS软件中的稽核子系统提取上级国家税务局的发票比对结果等数据。

  5.对本级稽核数据库和协查数据库进行管理、维护,按时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备份。

  6.对稽核和协查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随时进行记录和总结,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重大技术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报告。

  7.严禁擅自修改、删除、泄露经增值税管理部门采集、接收并审核后数据以及稽核结果;严禁擅自修改、删除、泄漏稽查局经协查系统传递的协查信息(包括委托发出、受托收到、受托回复、委托收到及协查统计监控各个环节的协查信息)。

  8.严禁擅自打开系统数据库修改、删除数据。

  9.加强对超级用户和全程用户的管理,严禁擅自为无关人员设置系统操作权限。

  企业发行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运行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子系统,凭区县税务机关签署审批的《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第三联所列的相关信息,对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发行“开票金税卡”、“税控IC卡”。

  2.负责运行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子系统,凭区县税务机关为企业办理的变更认定手续,完成防伪税控企业相关认定信息的变更工作。

  3.对本级系统进行维护以及日常的数据备份,防伪税控各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故障登记表》报上级税务机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4.负责本级企业发行子系统专用设备(企业发行金税卡、授权IC卡)的保管工作。发生丢失、被盗的,应立即报公安机关侦破追缴,并报上级税务机关。

  5.严禁在无区县税务机关签署审批的《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或签署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运行企业发行子系统发行“开票金税卡”、“税控IC卡”。

  6.严禁擅自更改区县税务机关签署审批的《防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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